关于本网贯彻执行“十条禁令”的十条禁令通知 编辑: 来源: 发布于:2018-03-30 22:48:40 文字:【大】【中】【小】 摘要: 网站编辑以及会员等网络从事人员: 为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,促进健康有序发展,关于贯彻结合6月1日实施的本网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制定“十条禁令”。 要求网站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,无条件执行,十条禁令凡是关于贯彻违反“十条禁令”者被举报查实的一律除名,并内部通报;网站负责人被举报查实的本网一律关闭网站并追究其责任。 附:“十条禁令” 一、严禁违法违规开展工作 二、严禁违反工作制度 三、严禁借工作之名收受他人财物 四、严禁首发新闻类、执行知监督类稿件 五、严禁以新闻工作者名义进行采访、关于贯彻调查 六、严禁夸大事实宣传报道 七、严禁悬挂新闻、记者类车牌 八、严禁违规办理工作证件 九、严禁夸大鼓吹职责职能 十、严禁损害单位形象 再次声明:贴吧、论坛、微博、微信里面的监督类稿件不能转载!!!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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